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25 10:42:35 年度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合集六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年度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合集六篇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在县卫计局的精心指导和茨竹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XX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沐计生领﹝20xx)3号)文件精神,狠抓帮扶措施落实和帮扶基地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帮扶任务,有力促进了计生户增产增收。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成立XX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任务纳入部门业务目标管理,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意见,明确任务

  制定《XX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帮扶任务和措施。即全面完成茨竹乡五四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44户,其中:新增户14户,帮带户30户,建慈竹管护基地1个。通过帮扶,使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户生活改善,产业发展,增产增收。

  三、狠抓落实,帮扶到位

  一是抓好软硬件建设。按时按标准设立了计生“三结合”基地标示牌,与新增户和帮带户签定了协议,完成了挂牌工作。二是抓好技术培训。邀请县内林竹管理技术专家,为五四村44户帮扶户举办慈竹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帮扶户8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60余份,为帮扶户提供慈竹优质管理技术支持。三是抓好生产生活帮扶。筹措资金3000元,为每户计生户购买化肥1包,致富书籍和刊物70余册。深入帮扶基地,全年深入到五四村帮扶基地实地指导10次以上,为结对的贫困户(含计生帮扶户)送上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共折资10000余元。同时,协调落实乐山陆军预备役步兵旅对口帮扶茨竹乡五四村,争取帮扶资金49.5万元。通过政策倾斜、技术服务、物资帮扶,切实解决了计划生育“三结合”农户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促进了增产增收。

  20xx年,我镇计划生育“三结合”任务为新建基地1个,帮扶总户54户,其中新增户19户,帮带户35户。现将我镇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地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今年3月,镇党委、政府分别与县级对口帮扶部门相关领导,经实地考察、论证,共同确定了我镇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为新建“义和村核桃种植基地”,由县地税局、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对口帮扶。

  “义和村核桃种植基地”建在义和村,发展优质核桃种植面积161亩,基地内总人口1405人,上年人均纯收入4696元,已婚育龄妇女240人,一孩妇女104人;二孩妇女94人,计划生育率88%,“环情、孕情”检查率100%。基地内共落实帮扶总户54户,其中:新增户19户,帮带户35户。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计划生育“三结合”是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的重要体现,镇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纳入贯彻《决定》精神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办内,由计生办主任胡其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林业站为帮扶责任单位,其负责人为帮扶责任人,并签定帮扶目标责任书。同时下发了《大楠镇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确保了帮扶工作顺利进行。

  三、协调配合,确保帮扶目标任务完成。

  按照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领导主动与县级对口帮扶部门协调落实帮扶项目、资金、物资。农业服务中心及其帮扶责任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今年举办“核桃种植技术”培训班3期;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兑现帮扶物资肥料5400斤。社事办和相关村委认真做好协调、配合等事务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各项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了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

  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基地内帮扶户的生产达到发展,预计年人均收入可比上年增加520元以上,生活质量达到改善、群众的生育观念将不断转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良好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县民政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县委关于“担当、奋斗、落实”精神,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民政职能,着力构建现代大民政,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拓展为民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民政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遂昌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覆盖,全县完成34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建设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快XX县养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完成附属工程及室内装修,投入试运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入院率,稳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低保动态调整,增长幅度不低于8%,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75%,城乡低保年平均达4600元以上;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效率,确保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预算资金人均不低于15元,完成困难群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度任务;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转介流程,提升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功能;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按常住人口自筹临时救助资金达到人均3元以上,临时救助资金支出率达到80%以上;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严密关注灾情预警,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确保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性支出70%,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多形式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足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1. 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2.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法治民政”建设: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学习和专题培训,开展民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资金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四单一网”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民政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制度。开展“高效民政”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严格督促执行,健全完善各项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工作差错。开展“专业民政”建设: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全员化、多层次、高频率的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活动;制定课题调研、学习考察和工作交流计划,设立养老业务科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活力民政”建设:健全完善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制定年度党支部及工、青、妇等群团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xx年xx镇按照市、县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美好乡村以此为契机,按照“打造精品、着力推进”的目标,着力推进小李庄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旅游体系建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xx年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美好乡村建设的整体布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把xx镇美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业”新型乡村。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4

  xx年,xx乡党委宣传部将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按照县委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积极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加强阵地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我乡党委中心组将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重点抓好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学习,建立和完善了理论学习“一把手”负责制度、学习考勤制度、学习通报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学习检查考核制度等,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检查和督促,组织了中心组理论学习交流会,逐步形成了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基层理论学习、以制度建设推动理论学习、以多种形式促进理论学习的新路子,有效地推进了中心组学习的深化和提高。

  我乡将正确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用学习“充电”,靠学习“保鲜”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使理想信念更加坚强。一是本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解决工学矛盾,确保“三会一课”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以“理论下基层”的工作方法,使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及时进乡村,促进了理论的宣传和普及。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舆论氛围

  我乡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作风大整顿等重大主题、重点工作,在加强对新闻宣传管理的同时,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推出了政府门户网站,以信息量大、更新快,反映身边的人和事,赢得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将利用农闲的时间,组织全乡的党员干部采取以支部集中学习和培训的方式进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参学率达到90%以上。计划举办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活动,把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

  三、深化道德建设 促进文明创建

  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我乡着重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贯彻到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之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把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摆在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位置,并贯穿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使三个文明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把加强公民思想建设和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坚持认真评估我乡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找出了适合xx乡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着力强化全乡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的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四、发展文化事业 提高精神食粮

  我乡将在引导乡村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蓬勃开展的同时,注重文化事业的硬件建设。

  我乡以文化项目建设为抓手,引导群众摒弃旧风俗、树立新风尚,推进“文化新农村”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该乡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当前农村带有普遍性的“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等问题。先后实施了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联系艺术团、歌咏社来乡演出,着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工作水平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宣传队伍良好的形象,我将乡规范各项管理和工作程序,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调动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支持通讯员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5

  一、目标任务

  年内在乡镇农村建100所留守儿童之家。

  二、实施范围

  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中学或小学建97所;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学龄前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小学或幼儿园建3所。

  三、实施要求

  (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幼儿园)要具备不低于40平方米的教室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地。

  (二)统一配备硬件设施。为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脑2台,配备电视机、DVD机、电子钢琴各1台,亲情电话1部;选配符合儿童阅读需求的书刊、电子出版物300种左右;并配备适量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跳棋、象棋等文体器材(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书架2个、课桌10张、凳子20把(由县区配套解决)。 村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子钢琴1台,室外活动器械和适量的玩具、幼儿读物、桌凳及幼儿安全防护设施(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各县(区)要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有关事宜。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妇联主席和学校负责人担任;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村妇代会主任和幼儿园园长担任。 建立完善涉及学习、活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详实的反映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基本情况的工作档案;建立反映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薄(册)。同时,保证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能上网,每县(区)至少有一所留守儿童之家能开展视频亲子交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电子档案。使留守儿童之家规范化、制度化。

  (四)教师配备到位。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和幼儿园分别确定1—2名教师兼任留守儿童之家教师,开展具体的管护和指导工作。县(区)妇联要发动教育、卫生、共青团等单位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兼职教师,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护和志愿者队伍,辅助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关爱活动。

  (五)布点科学合理。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遵循普惠原则,尽可能选在本县(区)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有建设需求、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学或村幼儿园进行建设,力争惠及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之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四、工作进度

  5月,召开全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暨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启动仪式,安排部署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任务,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市妇联与各县(区)妇联分别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6月,制定下发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和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办法;各县区上报申请建议书;编制全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计划;县、乡逐级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7—9月,协调落实留守儿童之家的硬件设施,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各县(区)留守儿童之家配套设施按时到位。

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篇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抓手,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质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建设“健康”,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一、全面深化改革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整;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县人民医院推行新的绩效分配方案;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提升基层诊疗量;巩固医疗联合体工作,探索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二)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基层用药需求和药品配送现状,保障常用药、必备药、价廉药配备充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监督覆盖率、上网采购率、集中支付率保持10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保持50%以上,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保持35%以上。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继续巩固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探索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完成基层机构改革。完成乡镇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院合并工作。

  (五)优化社会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办医,努力实现准入、运营和监管与政府开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平等。启动建设1所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六)抓好项目争取和建设。完XX县上下达的项目资金争取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5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和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业务用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完成中和、坪滩、团结、普安卫生院迁建工程;推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和东板、镇裕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按程序实施粽粑、恐龙等7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启动县人民医院慢病诊疗综合大楼XX县中医医院能力项目建设。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技人才。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使用工作。高质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人才交流。继续推进师徒结对帮扶和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医学会及其各专委会作用,积极开展培训、咨询、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工作,规范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区域内医疗、公卫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启动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在县人民医院探索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诊断技术服务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三、抓实医政医管工作

  (九)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继续推进预约诊疗、分级诊疗、签约服务、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完善质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质控队伍作用。加强省市重点学(专)科建设。推进石垭中心卫生院“二乙”创建。

  (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切实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巩固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文化内涵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中医人才和学科建设,充实壮大中医人才队伍,县中医医院康复科争取创建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推进肛肠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完成石垭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十二)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

  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十三)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规定比例下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至村卫生室。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重点人群管理率等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十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监测分析,积极开展流感、麻疹、流脑、霍乱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力争全年无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爆发和流行。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持免疫规划高接种率。强化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切实履行全国消除疟疾监测点职责。做实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十五)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机构监管。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巩固提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剖宫产率。

  (十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规范运行县120急救分中心,确保院前急诊急救高效开展。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卫生应急保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

  (十七)深化爱国卫生管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加强、规范病媒生物监测及春秋季除“四害”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健康巡讲活动。加大公共场所禁烟力度。

  (十八)加强综合监督。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提高执法稽查水平。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五、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按规定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二十)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认真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孕产妇保健和免费0-36月儿童保健等“六免”工作。认真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二十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做好生育信息采集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积极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十二)推进医疗卫生扶贫。积极开展“五大行动”,实施“八免四补助”。抓好联系乡、责任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二十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序实施“广土工程”、“阳光工程”,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和信访办理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九不准”,明显降低天成指数。

  (二十四)抓好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确保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全面宣传贯彻《县依法治县纲要》,切实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医院,认真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医院创建活动。

  (二十五)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细化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化解、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办信接访制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或萌芽状态。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二十六)统筹抓好民生工程、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邪、档案管理、保密、大调解、统计、宣传、环卫、绿化、老年、群团、联系乡镇、对口支援等工作,不断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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